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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0年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评定结果的通报
2011-06-16 11:06:25 来源:信阳考试网 作者:河南省教育厅 【 】 浏览:1842次 评论:0

各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食堂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学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发生,我厅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0]389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教体卫艺〔2010〕941号),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了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2011年3月22日至31日,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的95所学校进行了评定,其中有71所达到了一级食堂标准。

    从评定结果来看,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申报学校的领导对这项工作均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把食堂等级量化评定作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对照《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逐项查找学校食堂在安全卫生方面的不足之处并积极整改。在基础设施方面,各地和学校均加大了投入力度,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处理区和餐厅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和更新,使食堂食品处理区布局和硬件设施均有了明显的改观,各功能分区布局更加合理,就餐环境更加卫生整洁。在食堂管理方面,均成立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管理统一规范。各地和学校均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48小时留样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餐具用具消毒清洗制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保证从原料的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出售的各环节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在评定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存在不足之处:(1)大多数学校食堂改建是在原有食堂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学校食堂由于存在设计缺陷,先天不足,故改建难度较大,操作间功能分区布局仍存在不尽合理的现象。(2)多数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流于形式,留样食品标签不规范,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信息不全面,有的留样员甚至不知道实行食品留样的目的。(3)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简陋,如排风、排烟设置欠缺,主副食库潮湿、阴暗,“三防”设施不全、设置不合理等。(4)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较差。(5)部分学校与托管公司或个人签订的食堂承包合同不规范,对承包者缺乏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条款约束。

    近期我厅将在第一批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评定的基础上,对全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等级量化评定的内容、指标及评价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并于今年下半年进行第二批中小学校一级食堂等级量化评定。第二批评定的对象原则上在省级示范性高中范围内。没有通过第一批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评定的省示范性高中必须申报第二批评定,达不到一级食堂标准的学校应根据评定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在第三批评定中省示范性高中必须达到一级标准。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0]389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教体卫艺〔2010〕941号)精神,全省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从2010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通过5年努力,使全省中小学食堂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学校食堂要达到总数的80%以上,一级学校食堂要达到总数的50%。三级以下学校食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二级学校食堂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内二级、三级学校食堂的评定工作做出5年规划、逐年落实。近期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2010年本辖区内二级、三级学校食堂评定结果进行公告,对达到二级食堂标准的学校可以省教育厅名义进行挂牌。

附件:第一批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名单(信阳市)

信阳市

 

光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分校

 

新县第三初级中学

 

息县第三高级中学

 

潢川高级中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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