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建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 拟创业学生列入待就业

时间:2016-04-14 20:03:29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从今年起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切实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作为统计服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加大资金支持和人员保障,一级一级抓、层层抓落实,确保未就业统计准确、及时,确保就业帮扶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通知》将未就业毕业生分为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其中“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的“拟创业”学生被列入“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还包括以下几类: (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4) 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这部分学生在毕业去向中将被统计为“待就业”。

  暂不就业毕业生包括:(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2)拟升学: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3)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预计在770万以上。为精准反映他们的就业情况,做好就业创业帮扶,《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督促高校如实填报未就业毕业生数据,要组织专人对各高校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

  对于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通知》提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要充分利用省市、高校就业网站以及新职业网(www.ncss.org.cn)、就业APP、微信等平台,引导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登录注册、填写求职简历和求职意愿。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根据毕业生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信息进行匹配对接,提高毕业生求职效率。对有创业项目、需要创业资金及创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加强“一对一”服务,并及时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与相关创业投资机构进行对接。对离校时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要及时与人社部门联系,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做到求职有人管、服务不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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