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2-05-17 18:40:03 来源:信阳考试网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做好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及时间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以学校为单位,采取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办理时间从6月1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我办将在此期限内集中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上报审核功能,有关手续将延期办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见附件1、2、3)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办理2012年毕业生就业手续时,各单位要统一使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数据上报,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下发代码库输入各类代码,字段信息输入规则及相关要求参照就业方案填写简表进行录入。集中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时,须携带当年招生计划、学籍变动证明等材料原件。其中,五年一贯制及“3+2”分段制专科毕业生须携带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和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的“3+2”升段学生名单。有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的高校,请将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的名单、招生录取名册、定向单位等资料(学校教务和招生部门要盖章确认)报送我办。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加及时、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实行高校就业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包括补证及更正毕业生基本信息等就业手续的办理)。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办员备案表》(见附件4),首次办理工作日时提交我办,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三)各单位须填写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院校就业报到证办理申请表(见附件5、6)。
(四)关于升学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1、凡报名参加我省统一专升本考试的专科毕业生暂不办理就业手续,在“单位名称”内填写“专升本”,待考试录取结束后,未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可予以办理。
2、凡当年招生计划类别为“3+2的中专毕业生,待全省升段考试录取结束后,未升段的可办理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
3、被录取到高等学校但本人自愿放弃继续深造学习参加就业的,由录取学校出具未报到证明或退学证明,经审核无在校生学籍后方可办理原毕业学历层次就业手续。
四、业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王 冰
中专毕业生:董光磊
电  话:0371-65795070、65795072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主楼西侧二楼。
    编:450016
电子邮箱:hnbys23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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