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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三支一扶"招考公告(一)

作者:编辑组 时间:2011-06-09 15:04:35 来源:河南人力资源

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文件

  豫三支一扶办〔2011〕16号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文件精神,近期我省将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今年的招募工作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和团省委共同开展,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参与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确保我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的圆满完成。

  现将《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二、目标任务

  2011年河南省共招募800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志愿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服务范围: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基础上适当扩大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员待遇

  (一)本次招募录用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大专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同时,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二)201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各县(市、区)年度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总量5%的要求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省辖市年度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也要按一定比例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所在服务单位直接聘用,若服务单位无职位空缺或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的,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其他事业单位调剂聘用。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仍按照豫人社发〔2010〕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