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各股室站: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职工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做出更大贡献,信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就我县评选推荐信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1、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中等及以下学校专任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教研人员。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书记,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3、任现职以来已经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市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人社部门表彰的市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省、市级名师、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特级教师等,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分配名额 信阳市教育局分配我县拟表彰名额98名,其中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93名,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各学校表彰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全体教师所公认。 2、拥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承担学生管理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师德表现良好。 3、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近3年来参加过县级(村级小学教师参加过乡镇中心校)以上优质课竞赛并获奖;或认真进行教学反思,写出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或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开发并取得一定成果。 4、教研员任现以来,能够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学研究工作,得到本学科教师的一致认可,指导学科教师在优质课竞赛、课题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近三年来承担有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5、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评选,必须有按照校长培训由相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参加评选,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应受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村级小学教师受过乡镇中心校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受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四、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思想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推荐对象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2、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 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推荐表彰名额不再递补。 3、县教体局将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对各校的推荐人选材 料进行初审;市评审专家组将集中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终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信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 2、《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excel格式),加盖公章,一式1份。 3、《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4、相关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以上证书的原件报局人事股审验。 5、上述3、4项材料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推荐人选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 6、报送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 材料报送地点:息县教体局人事股 联系人:张玲玲 联系电话:0376-5856326 六、组织领导 信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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