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开始申报 本专科最高8000元/年

时间:2016-09-06 09:29:50 来源:郑州晚报

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消息,全省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启动申报——

即日起,凡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都可以申请,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按照规定,国家贷款额度为——

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但是,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范围是——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即日起,各高校启动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

10月19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结束;

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省教育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的大学生。

各高校在校内审核、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

要逐人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借款合同起始日为2016年11月14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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