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严禁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

时间:2017-06-15 13:00:20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6月13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使用金钱、物品等有偿方式向普通高中等生源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进行招揽生源的宣传,严禁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

按照要求,严禁通过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助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以创新培养模式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诋毁其他学校的宣传,不得允许合作办学方利用高校的办学条件和声誉开展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以推荐考生等其他名义向高校索取金钱、物品。高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实施的专升本考试、对口升学考试等考前辅导、应试培训和宣传活动,从中牟取私利。高校的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不得发布未经核定的招生章程,不得发布与核定章程内容不相符的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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