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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滨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辅警公告

时间:2018-05-15 11:43:09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淮滨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20名。用工方式:合同制,财政拨款,不在编制。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司法警察工作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与数量

岗位:淮滨县人民法院聘用制辅警

招聘人数:男15名、女5名,合计20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0周岁(1988年 5月21 日出生至2000年 5月21日出生);

(四)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五)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工作;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共计565元;

3、配备工作必需的服装。

五、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按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六、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21日至2018年 5月25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00时;

2、报名地点:淮滨县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李钊 联系电话:0376-6367159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免冠彩照8张,并填写统一的报名登记表。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伍军人报考者需提交本人《退伍证》原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确定有效成绩,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

1、笔试

参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确认后,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考,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司法警察知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试100分:1000米跑(女子:800米),立定跳

远、引体向上。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警察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证书,有效成绩确定后,可加2分。(重合者最多加2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最终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仍相同,则按毕业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招录结果,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

七、岗位职责要求

招聘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安全保卫、辅助执行及庭审记录等工作。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人民法院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审判机密,服从警务管理,遵守执行工作纪律。若因工作过错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和淮滨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以及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与淮滨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可续签),后期根据需要一年一签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取消聘用资格后的空岗,按照考试成绩进行补录。

在聘用期限内未经淮滨县人民法院同意,不得辞职或报考其他单位。

九、组织领导及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在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进行,淮滨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组织联络工作,淮滨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其他

本方案由淮滨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如有争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决。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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