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
按照以上规定,现将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核减的招聘岗位(无取消岗位)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核减拟招聘岗位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
按照以上规定,现将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核减的招聘岗位(无取消岗位)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河南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核减拟招聘岗位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