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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9-27 10:45:16 来源:平桥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岗位要求

1.岗位名称:新闻宣传岗位

2.工作内容:负责法院新闻宣传稿件编发及文字材料撰写

3.招聘人数:1人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5.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6.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语文)、秘书学、哲学、平面设计、新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强、站位高,集体观念强;

2.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好的抗压能力;

3.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熟悉新闻稿件格式,能够按照格式要求编写新闻稿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能力、执行能力和表达能力;

5.有新闻写作工作经历及各种综合材料写作者优先,曾在媒体或刊物发表作品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9月3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平桥区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平桥区人民法院办公楼511办公室。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安大道中段。

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上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需做好防疫措施,在安检大厅处登记入内。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查出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材料分析、文字写作等,主要考察应试者文字处理能力和写作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交流能力、思想品格。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直接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招录结果,公示期3天。

三、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3500元/月(包含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部分),配备工作必需的服装。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由平桥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招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一年。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公告》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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