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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时间:2016-04-25 11:55:30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要求和我院人员需求情况,经批准,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成立于1972年,是直属于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机构。现设有劳动卫生科、检测检验中心、放射卫生科、毒理研究室、职业病临床部等专业科室,开设病床120张,1995年经河南省编委批准,增挂河南省职业病医院牌子,2002年被确定为省级定点医保医院,2005年被确定为河南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河南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院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人事科。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http://www.hnwst.gov.cn/)和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址http://www.hnzfy.com)网站上发布。

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5月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 年5月4日至5月11日。报名者须填写《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自荐信发送到hnzfy66974630@163.com邮箱。建议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同时发送以姓名为文件名的一寸近期正面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左右);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张一寸免冠照片、学历证书(包括教育部学历认定证书)、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明本人业绩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考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请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复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确认时间:2016年5月16至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综合楼6楼人事科(郑州市二七区康复中街3号)。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在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由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书面考试;

笔试科目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技术等科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时间:

初步定于2016年5月27日在单位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上公示。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由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3:1确定;当达不到3:1比例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请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等待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面试当天除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的岗位之外,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3、面试程序

(1)考生入场:考生应在考试当日提前10分钟到达候考室,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面试顺序分专业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入考场。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30分钟。

(3)面试考生作中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

(4)才艺展示   

(5)面试考官提问;考生依据考官提出的问题作答,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评价。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照测评要素和答题参考,对考生进行评分。

4、总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为笔试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计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卫计委网站、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卫计委审核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面试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创造公平竞争,择优选人的环境,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不徇私情,严禁舞弊行为。

2、考生平等竞争,服从组织领导,严格遵守考试、面试时间,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迟到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违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3、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由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事科  0371-66974630

监督电话: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0371-65897810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纪检监察室  0371-66863565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0371-69690394

附件:1、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类别

专业岗位

学历要求

备注

 

呼吸专业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神经内科或公共卫生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影像专业(放射影像)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耳鼻喉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护理专业

1

本科及以上

 

 

核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核物理

1

本科以上

分析化学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采暖或除尘或安全工程

1

本科及以上

职业卫生(预防医学)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财务管理(会计)

1

本科及以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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