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和河南省司法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2019年信阳市享受放宽地区为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新县、光山县、潢川县。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集中审核
(一)受理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实行网上预约,申请人本人须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到达现场办理,没按预约时间到达现场的不予办理。
(二)受理地点
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综合受理区域(进大厅往西行走步梯到二楼即可)。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十街交叉口百花园旁边。市内可乘坐28路、30路、8路、25路公交车到信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
(三)现场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2、户口本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本要求打印版,有户号、人号,报名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字迹清晰可辨、无手写字样、无涂改,印章齐全可辨认(首页有河南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户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籍警印章,本人页有户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籍警印章)。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疑难毕业证书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籍或身份信息变更提供公安机关制式明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A4纸)
以上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现场审验扫描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资格。证书类型升级人员在本次申请资格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已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场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健康绿码刷身份证进入。体温异常者和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呼吸困难症状者不得进入办事大厅,及时就医。
申请人员不要随意走动和聚集,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现场滞留时间。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6-6810617
特此公告
信阳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王成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