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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已开始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作者:毕路加 时间:2015-04-17 17:46:28 来源:信阳日报社
    近日,我市已开始实施河南省城镇统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在继续对农村扶助对象发放补助的基础上,将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元,且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老人供养等惠民政策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2015]2号文件通知,2015年将逐步在全省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持制度。

    文件规定,扶持对象需满足四个条件: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留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持、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持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目前,部分市民反映已接到所在单位通知,准备领取该项补助费用。

责任编辑:p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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