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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交警支队出台八项措施整顿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

时间:2015-04-17 17:47:34 来源:信阳市公安局
     一、成立整顿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专班。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陈洪杰对此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亲自批示,主动牵头,近期还要专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市局月例会重点工作,形成制度,常抓常管见成效。按照陈洪杰局长要求,支队成立整顿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陈浩任组长,政委邬应林、副支队长李远城、纪委书记何文军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支队纪委,纪委书记何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支队纪检、督察、车管、考训、宣传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二、建立支队领导接待日和学员回访制度,使群众有说话的地方,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是有学员或家长反映有关驾训、驾考等问题的,一律由当日带班的支队领导负责接待,并对问题的处理、调查和回复负全责。支队纪委、考训科对驾考合格学员进行电话回访或问卷调查,查证驾校在培训及预约考试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对照每月的考试计划,做到一月一回访,一月一通报。

     三、加大舆论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监督,公布监督热线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加强群众监督。同时,将目前全市64所驾校名称、地址、校长姓名等内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建立公示制度,欢迎各新闻单位通过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定期召开新闻单位座谈会,通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意见,实施跟踪问责。

     四、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在各驾校和考试场地公布,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驾校或教练员在培训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行为。同时,各驾校要聘请学员为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治理力度。

     五、凡交警支队考试人员参与考试作弊或有受贿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调离考训科,采取关禁闭、给予纪律处分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凡第一次被发现驾校乱收费、私设、挂靠分校的,停止驾驶证受理业务,第二次被发现经查实的,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建议,取缔驾校资质。

     七、凡教练员以各种名目吃拿卡要索要学员钱财情节轻微且第一次发现的,黄牌警告一次,除如数退还学员钱财外,必须当面赔礼道歉;两次被发现且数额较大的,取消其教练员资格,没收教练员证,并拉入黑名单,责令驾校对其予以开除,并视情予以治安拘留,全市其他驾校不得再聘为教练;数额具大涉嫌敲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安全员在考试过程中第一次作弊的,考训科取消其安全员资格,没收教练员证,并拉入黑名单,责令驾校对其予以开除,并视情予以治安拘留,全市其他驾校不得再聘为教练。再次发现其派遣的安全员在考试中作弊的,车管所、考训科暂停该驾校三个月全部业务。驾校停考期间,该驾校学员可以转学到其他驾校参加考试,且驾校必须向学员退回相应费用。
责任编辑:p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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