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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实施

作者:高晶晶 时间:2016-11-20 10:48:58 来源:信阳日报社

10月28日,市国土局网站发布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根据公告,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自今年10月31日起开始实施,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记者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的不动产权登记窗口了解到,目前因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中心的数据系统资料正在对接整合中,窗口暂时停办住宅类房屋土地使用证。系统完善后,将直接为市民办理不动产权证。至于办证费用,将等待物价局具体文件,目前市民在市房管中心办理的不动产权证费用暂时不变。

今后将办理统一的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实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为信阳市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自2016年10月31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原登记机构颁发的各类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林权证书等不再新发,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者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证窗口看到,该窗口没有市民在办理业务。市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市国土局和市房管中心的内部系统对接尚未完成,系统内资料不完善,所以暂时不能办理相关业务。原来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也暂时停办。预计一个月以后再行办理。在市房管中心不动产权证办理窗口,不少市民在排队办理。不动产登记改革,对于市民的最大影响是《房地产权证》,以及有相同效力的房屋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再发放,取而代之的是《不动产权证书》。对于房屋买卖来说,不用多个部门跑腿,就能查询到不动产信息。

过渡期内登记费用暂时不变

公告中指出,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下文中简称《通知》)等文件执行。根据相关文件,不动产登记范围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固有林地的使用权;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通知》规定,该费用应由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缴纳。多方共同申请时,由登记为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用)的,应共同缴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另外,不动产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而非按照面积、体积、价款的比例收取,且费用中已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收工本费。免收费的情形有八种。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等方式取得农用地、森林、林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等。

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房产科关于不动产权登记收费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未收到关于不动产权登记费用方面的详细文件,无法就如何收费作解答。市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收费将等待通知。在《通知》中指出,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实施统一登记颁发新证书的地方,相关不动产登记收费暂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在权利不变动、未产生新的登记类型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利人自愿申请换领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向相关不动产权利人收取相关费用。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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