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发中心,涉农办事处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步伐,提高科技入户率,提升农业科技含量,根据《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豫农财务〔2016〕2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2015年农技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基础上,对2016年度浉河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及科技示范户进行适度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技、实效、为民为原则,突出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二、遴选数量和范围
(一)农技推广指导员。本年度农技推广指导员遴选数量不超过35名。其中每1农业乡镇办1人,共计11人;局属各单位原则上选派技术骨干或者单位负责人,总数控制在24人之内。
(2)科技示范户。本年度科技示范户遴选310户,覆盖全区各农业村,即每村都有科技示范户。
三、技术指导员遴选
(一)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的农村政策理论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的在职、在岗的乡镇(区域站)农技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丰富的一线推广经验、熟悉农民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能自觉学习农业专业知识和技能。
3、掌握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熟悉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能承担10个左右的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工作任务 。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及时提交完整的技术指导工作报告。
(二)遴选程序和绩效管理
1、自愿报名。个人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一寸照片2张和学历、职称复印件。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报送区农业局种植业管理股。
3、公示与备案。遴选出的指导员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并报省农业厅备案。
4、绩效管理。遴选出的指导员要分别与农业局及其所包的示范户签订《农业技术指导工作责任书》,年终根据到岗工作天数和考核办法予以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技术服务补助和奖补。
四、科技示范户遴选
农业村遴选科技示范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严禁未从事农业生产的村干部充当科技示范户。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选择种粮大户,同时兼顾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负责人。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植水平较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科技意识强,善于学习新科技,应用科技,积极应用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
4、能够承担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的田间试验示范工作。
5、有固定通讯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有较好的表达能力,能够如实并较好的回答各级的电话抽查访问。
(二)遴选程序
示范户遴选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委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报公示照片),乡、镇、办农发中心或农办审查盖章同意后报区农业局种植业管理股批准。
五、要求和时间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进行遴选,并于7月22日前将名单报区农业局种植业管理股(联系人:管仁海,联系电话:6652029)审核,审核同意后,局与技术员签订农业技术指导工作责任书,技术员与示范户签订技术指导合同。
附件:1、2016年各乡镇办科技示范户及技术指导员分布表
2、2016年技术指导员申报表
3、2016年技术指导员基本情况表
4、2016年科技示范户申报表
5、2016年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
6、农业技术指导工作责任书
7、农业技术指导合同书(式样)
浉河区农业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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