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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

时间:2016-09-26 17:05:15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信阳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要求,现就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数

根据《信阳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的规定,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8人(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文件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2016年9月29日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具体金额由体检医院按实际开支确定),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29日早晨7:00前,到达东方红大道与中山路交叉口银座商城门前(原银珠广场)集合,不得迟到。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体检中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不得隐瞒。

3、请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工作流程,听从工作人员和引领人员的指挥。体检期间考生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或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络。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信阳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须知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信阳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性别职位代码用人单位准考证号总成绩
项锐0103信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0116010316157.00
杨娟0104信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0116010118159.40
黄媚0104信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0116010418158.20
熊雪丽0201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10116010329165.00
陈洁0202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10116010504161.20
方程0203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10116010125174.40
刘娟0203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10116010126164.00
张蓉0204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10116010110165.60

附件二:

考生体检须知

1、体检前24小时内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的当日早晨,不要吃饭、饮水,保持空腹。

2、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到点报到。

3、凭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

4、按医院的收费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用。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带队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佩戴胸牌。体检过程中不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6、不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7、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

8、女性考生如在生理期,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9、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所报考的省辖市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所有项目的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本次体检,在医院设有体检指导监督组,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工作。考生若发现医护人员、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可及时向体检指导监督组举报。

11、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12、体检结束后,到医院指定地点就餐后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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