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河南省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

作者:宋芳鑫 时间:2011-10-04 18:28:39 来源:人民网

  作为人口大省,河南高校毕业生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河南省要求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县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可适当倾斜。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另外,对在城乡基层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落实廉租房政策,为留在当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廉租房服务。(宋芳鑫)

  文件链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11〕67号)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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