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受理须知

时间:2013-04-11 21:18:51 来源:信阳考试网
    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普通中师毕业证书、成人中专毕业证书、职业中专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其他特殊情况经研究需要认证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二、学历认证受理方式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也可到各省辖市教育局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分理点(信阳市新华西路45号A【信阳市教育局】电话0376-6230042)申请,也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上进行在线申请。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2.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3.2007年(含2007年)以前毕业的需提供录取新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下,认证工作在正式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2.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认证结果领取
  对于经认证的学历证书,统一出具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通知,并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学历认证频道上查询。
  申请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进度情况,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缴费发票到办理单位领取证书认证结论。
  六、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异议的原认证结论。复议个案在20个工作日内办复。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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