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河南省贫困高校毕业生可享千元求职补贴

作者:夏友胜 杨文丽 时间:2013-06-13 22:29:31 来源:东方今报
    今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东方今报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决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000元。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首向贫困毕业生发求职补贴
  有网友称今年为“史上最难就业年”。
  我省的高校毕业生有51.4万人,比去年增加了近3万人。截至4月,我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率42.77%。
  求职难,求职也需要成本,简历打印费、服装费、车旅费等,这对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不小的负担。
  我省此次发放求职补贴,补贴的对象和范围是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发放原则是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补贴直接打到毕业生账户
  从今天起,各高校将组织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包括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申请时间截止到本月17日。
  各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求职补贴,不直接发现金,而是由各级财政部门将核准后的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虚报冒领者将被记入档案
  据悉,对于求职补贴发放,我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高校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高校毕业生和全社会的监督。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高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同时,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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