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促创新创业就业 自主创业最高可贷款10万元

作者:李娜 安祺 时间:2015-09-25 11:11:24 来源:郑州日报

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我省又有新举措。昨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提出一揽子利好消息。

居民创业房租水电政府补贴

根据《意见》,我省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为10000元。

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领取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离岗创业不耽误在原单位评职称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优秀创业项目每年有资助

我省每年将从各地推荐的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15万元的资助同时,各地每年要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对达到市级标准的,由所在省辖市给予一次性奖补;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的,省里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自主创业最高可贷10万元

为了支持创业创新,我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市、县两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统一更名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同时,大力支持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高校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含3年)以上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职称时,职称外语免考。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补贴标准从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同时,对毕业年度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admin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