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笔试科目的问题。本次招录笔试科目为三科,分别是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内容。例如:报考法律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报考计算机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
二、关于报考县检察院、县级市检察院职位的有关问题。《简章》规定,报考县检察院和县级市检察院职位的,应当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规定是指:一是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符合专业、年龄等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报考相应职位。二是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例如函授、自学考试、远程网络教育等),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