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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城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笔试加分政策的补充说明

时间:2012-07-28 14:28:28 来源:信阳考试网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十二部门豫组通[2009]2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组通[2009]57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2008]48号)文件规定:“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在我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12年8月3日前向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报名时已经提供证明的,无须再提供。

商城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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