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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方案

时间:2014-05-21 13:55:07 来源:信阳考试网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是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及后勤服务管理职责。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机关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会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
    3、会计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4、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练应用金蝶、用友等财务系统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5、思维敏捷,接受能力强,能独立思考,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三、招聘岗位要求
    1、审批财务收支,审阅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报表,对重大的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进行审查;
    2、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参与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3、审查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4、负责审核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编制财务综合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5、制订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6、组织编制与实施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与成本费用计划。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4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郑州市金水路20号609房间、602房间),联系电话:0371-63839069、63839135 。
    3、报名提交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报考者填写《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推荐)一式2份。
    4、资格审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人员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内容以财会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和备案。
    (六)聘用和待遇
    依据干部管理部门相关通知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期间的待遇按照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六个月(首次聘期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培训处,工作人员由人事培训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2、公开招聘工作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3、监督电话: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监察室  0371-63851233。

附件: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二〇一四年 五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p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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