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考公告 -> 事企单位

淮滨县201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方案

时间:2014-08-15 15:49:25 来源:信阳考试网
     为了缓解我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员不足的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
     (三)男性,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1日),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平跖足。
     (五)限淮滨籍人员报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中心(县财政局一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淮滨县201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采集,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
     2、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按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两个阶段进行。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8:00进行。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凡进入体能测试阶段的考生须在2014年8月25日下午15: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笔试内容:文化知识和消防基础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人选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三)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本县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体能测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4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在体检、政审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政审主要审查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信仰情况、有无前科劣迹、现实表现。
     六、办理聘用手续和聘用期间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招聘后,交县公安消防大队代管、使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参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不占编制。公开招聘人员采取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费用自理。考核合格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者留用,续签合同,对于合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立即解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期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统一着政府专职消防员制服。服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为1500元,并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由县财政统一保障拨付。
     聘用期间,本人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参加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淮滨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782972106(办公室电话)。
 
 附:淮滨县201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淮滨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