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教人[2010]4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信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
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准备阶段
(一)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需表格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下载,网址:jszg.haedu.gov.cn)。
(二)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其中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五楼体检中心(信阳市工区路411号,联系电话:0376-6283009),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
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的受理阶段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到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教育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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