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中小学校长队伍,全面推行中小学副校长公开竞选制,根据工作需要,经教体局党委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部分中小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初级中学副校长10名,中心校副校长10名。
二、参选资格
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现任学校中层干部或村级小学校长;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2009-2010学年学校班子考核中确定的副校级后备干部(由教体局通知到相关单位),年龄适当放宽,可直接报名,不占学校推荐指标。
三、公选程序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自荐、测评、考核、票决、交流工作常态化的意见》(信发〔2008〕19号)的要求,本次公选工作的程序如下:
1、宣传
教体局成立公开竞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将这次公开竞选的指导思想和选聘的对象、条件、程序等公布于众。
宣传动员时间为三天:2010年8月6日— 8日。
2、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凡符合参选资格人员均可向单位自荐,自荐职务类别必须与现工作单位类别一致。单位对所有自荐人员资格初审后择优向教体局推荐。
(1)推荐名额:各中学、中心校、实验学校、小茴二中学区、关店二中学区、城区完小均可推荐1—2名人选。中心校推荐时要兼顾学校中层干部、村小校长。
(2)具体要求:报名时必须提交个人自荐报告和单位推荐报告,由个人填写《干部自荐登记表》(可直接从息县教育信息网下载)一份,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同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教体局人事股。
报名时间:2010年8月9日上午8:00—下午6:30。
3、资格审查
按照参选条件,由局公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计生、信访、综合治理、纪检等方面进行联审。审查合格的方可参与素能测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选的全过程。
4、素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组织素能测评。测评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命题。女干部按实际成绩加2分计算素能测评成绩。根据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职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中学副校长20名、中心校副校长20名。若第20名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素能测评时间:2010年8月12 日。
5、面试
由局公选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委,负责组织面试、评分,当场公布分数。面试方式是自我演讲和答辩。自我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原则上脱稿演讲,其内容要紧扣所报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设想和措施等,答辩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
依据素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职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中学副校长12名、中心校副校长12名。若第12名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向局党委提出拟任用人选的建议人选。
7、研究决定
局党委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任职人员及职位。
8、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9、岗前培训及领导谈话。
四、纪律要求
1、在参选资格及素能测评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当选资格,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面试中凡打招呼、请客送礼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任用后被查实的,一律予以免职,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所有当选者必须服从组织上的工作安排。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竞选工作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竞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这次公开竞选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尤其要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确保公开透明,群众满意。
2、凡参加公开竞选工作的人员要严守纪律,严格保密,公平公正,为年轻干部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平台。
3、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拟公选职数2:1比例,则相应缩减公选职数。
4、选拔过程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干部自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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