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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一)

时间:2011-04-07 15:40:05 来源:信阳考试网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1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2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20人(本科217人、硕士77人、博士26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4。

 

  (二)选调对象


    1、2011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其中,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0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1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作风品行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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