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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考期间住宿餐饮疫情防控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0-07-21 11:05:32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市区各住宿餐饮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我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7月25日至26日举行。在信阳考点,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笔试面试期间考点区域的住宿、餐饮等有关行业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恶意哄抬价格等其他非正常市场行为,坚决杜绝笔试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现对市区各住宿、餐饮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公考期间,不得趁机大幅度上调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确因上游产品涨价造成上调幅度过大的,必须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市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住宿餐饮行业价格监管力度,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惩戒名单。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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