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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征兵办陈永振解读“2011年冬季征兵政策”

作者:刘成 时间:2011-10-21 11:18:57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一年一度的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10月20日下午,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永振大校做客网络视频直播间,接受了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大河网的专访活动。针对今冬征兵政策与往年的不同之处,对2011年我省今冬征兵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放宽了体检条件

  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对体检条件进行了放宽。主要是对文身或瘢痕、男青年体重和扎耳眼都做了适当地放宽。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都为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都视为合格。女性身高由不低于1.62米调整为1.60米。

  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

  对大学生、农村高中层次毕业生,县级兵役机关将开辟“绿色通道”,在体检结束前,随到随报名随体检,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在省辖市范围内体检政审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非农村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入伍时就可领取。国家继续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同时,国家拟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进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伍复学后进行学费资助。为让符合国家补偿代偿条件的大学生及时享受到这一激励政策,从今年开始,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由省财政先行垫付,入伍时一次性发放。

  女兵征集对象范围放宽

  在去年只征集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

  对女兵初选预征对象办法进行了改革。我省女兵继续由省、市两级征兵办公室共同组织,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低,依次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不再区分学历类型和参考高考原始分数。

  加大了优抚政策的力度

  优待金标准提高。建立最低优待金制度,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优待金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由当地政府再给予适当奖励。

  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提干或保送入学。大学本科毕业的,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统一录取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参加公务员等考试安排专门比例。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和国有企业招收员工时,都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一定比例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

  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陈永振副主任还表示,今冬征兵工作继续实行全程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廉洁征兵。应征青年报名、体检、服装、办理相关手续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可进行举报。省征兵办监督举报电话是:0371-81672966,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是:0371-81670250,省征兵办咨询电话是:0371-81672973。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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