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信阳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信编[2010]56号)文件规定,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应掌握如下原则: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缺编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员结构和岗位素质要求提出补充人员计划。满编和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准进人。
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教授级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要向县政府报告岗位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可及时扩编招录。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不超编的前提下认真填报《2012年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情况摸底表》,于2月27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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