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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考录“门槛” 河南省出实招缓解贫困乡镇用人留人难

作者:赵巍楠 时间:2015-05-14 11:03:45 来源:河南日报社
  降低学历层次、放宽专业限制、调整年龄条件、实施定向招考……5月13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从今年起将采取“宽严相济”的措施,既降低乡镇机关招录“门槛”、放宽报考资格条件,又严格管理手段、确保基层一线队伍稳定,以有效缓解偏远贫困乡镇机关用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偏远贫困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科学制定考录计划,适当调整资格条件,改进完善录用工作。

  目前我省兰考、栾川和卢氏等31个县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通知》明确规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可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以下7项措施: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层次,最低可到高中或中专毕业;适当放宽专业限制,可不限专业或仅限专业类别;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一般最高不超过40周岁;不限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在报考职位所在县的人员招考。

  《通知》指出,进一步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提高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机关的比例。同时,积极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试点工作。

  《通知》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临时抽调。同时,5年内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和完善基层公务员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
责任编辑:p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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