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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启动 3类人群可申请6月1日截止

时间:2017-04-10 11:21:47 来源:大河报

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得抓紧时间了!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3类人群可申请认定。

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据省教育厅通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河南省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等方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第一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第二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第三类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即日起至6月1日,申请人可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要求,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同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记者了解到,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为——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此外,根据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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