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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个人信息采集公告

时间:2017-07-09 12:27:48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一、现场个人信息采集时间:7月12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侧(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百花园西侧,可乘坐8路、25路、28路公交到达)。

三、现场个人信息采集提交材料: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凭证及如下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领取现场个人信息采集单。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期内);

(4)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专升研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军队院校不属于上述普通高等学校)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本人学生证(学生证注册齐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5)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并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6)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补办《学历证明书》;

(9)报名人员学历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格式)证明。

报名人员进入现场个人信息采集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准备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领取现场个人信息采集单。个人信息采集单需妥善保存,考试时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凭证之一。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的,将不能下载准考证。

特别提示:今年全省考区实行“净考”,考生所需考试用品(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卷笔刀等),全部由信阳考区统一提供,考生参考时,除带齐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指纹采集单外,其他自备考试文具均不得带入考场。

咨询电话:0376-6369832

0376-6280019

信阳市司法局

2017年7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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