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考公告 -> 职业资格通知

信阳固始县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作者:编辑组 时间:2011-07-08 09:42:52 来源:信阳考试网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南省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及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固始县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职务;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准备阶段

(一)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需表格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下载,网址: jszg.haedu.gov.cn)。

(二)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20日,报名地点:固始县教体局人事科。

(四)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5日,体检地点:固始县公疗医院。

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的受理阶段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申请材料地点:固始县教体局人事科

四、审查材料及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二)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及证书发放阶段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二)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时间、地点安排

(一)全省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

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7月20日

考试报名地点:固始县教体局人事科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12-1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固始县教体局人事科

(二)体检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5日

体检地点:固始县公疗医院

(三)申请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11日

受理地点:固始县教体局人事科

七、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交费地点:固始县行政审批中心教育窗口。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