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二、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面试的内容为讲课和答辩。面试人员携带本人2015—2016学年所教教材(如无正规教材,可提供3次或3次以上不同内容的专题讲座等资料进行整理、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套。讲课内容由面试人员从(2015—2016学年)本人所教课程抽取一课。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面试人员到备课室进行20分钟的备课,备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不得携带任何参考书籍、资料等,由评委会统一提供备课纸。备课时间到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五、面试时间共20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10分钟。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室后,将课本和讲课课程登记表回执交给评委,向评委说明本人面试序号、讲课学科和章节后开始讲课。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讲课时必须在黑板上进行板书。讲课时间到后工作人员提醒进入下一个阶段答辩。由专家随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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