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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2017年城区有关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15 22:32:26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决定为城区有关学校面向乡镇学校遴选教师80人。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遴选的办法,把一批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年富力强的优秀农村专业教师遴选充实到县直学校,以弥补县直学校教师不足,促进城区教育健康发展。

二、遴选名额

遴选教师80名。其中初中阶段教师35名;小学阶段32名;幼儿园13名。

三、遴选对象和范围

15个乡镇公办学校在岗教师(不含4个办事处辖区内学校)。

四、遴选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拟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知识。

4、身体健康。

(二)遴选资格

1、学历及专业:报县直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本科学历、专业不限;报考县直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报考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年龄均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农村任教3年及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所教学科2014-2015学年度、2015-2016学年度统考成绩,初中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乡镇直小学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村级小学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乡镇村级小学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

6、从事初中教育的教师,只能报考初中学科;从事小学教育的教师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初中教师资格证。

7、2014-2016三个年度中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4-2017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能报考。

8、非教学一线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只需报到学科。

五、工作步骤及程序

1、成立组织。2017年8 月6日,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王亚为组长,监察局、教体局、人事局、财政局和编办五部门参与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发文宣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7年 8月17日- 8月18日,8月18日下午18:00报名结束。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教体局人事股牵头负责,教学成绩审核由所在乡镇直中小学校长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同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当时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共同签字有效。报名地点:教体局六楼。学科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调整学科遴选计划。

3、准考证领取。2017年 8月 21日下午15:00到教体局六楼领取准考证。

4、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5、根据笔试成绩按初中、小学各学科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根据各学校学科计划分配录取人员。

附件:1、2017年淮滨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一)

2、2017年淮滨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二)

3、关于xxx同志报考县直学校遴选教师资格审查情况

4、关于xxx同志报考县直学校遴选教师证明材料

5、2017年县直学校遴选教师个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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