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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以人事代理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17-10-31 19:13:30 | 作者: |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 浏览:1056次 ]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等工作人员。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辅导员8人(其中男5人,女3人)。

2.心理咨询专职工作人员1人。

3.意大利语工作人员1人。

心理咨询专职工作人员为教辅岗,辅导员、意大利语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行政管理岗位,上述岗位均不得转为教学科研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辅导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专业不限;

(4)中共党员;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热爱学生工作,在所聘岗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期间不得转岗、考博、访学等;

(6)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心理咨询专职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本科阶段专业须为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须为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或临床心理方向;

(4)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够长期在所聘岗位连续工作,不得转岗;

(5)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意大利语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意大利语言研究或相近专业;

(4)能够长期在所聘岗位连续工作,不得转岗、考博、访学;

(5)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能承担我校意大利语翻译工作和我校教育部国别研究基地——意大利研究中心的相关外事服务及管理工作;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nu.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4日—11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信息一律不予接受。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183.170.0.11/fdy/,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真实填写相关内容,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以进入笔试阶段。笔试人员名单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nu.edu.cn/)上公布。笔试人员在参加笔试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确认,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学校组织部签章)、学生干部经历(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签章)、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男女分别排序。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等教育学及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辅导员工作方法、教育法规等反映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辅导员和心理咨询专职人员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演讲加专家提问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储备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意大利语工作人员的面试由我校委托第三方负责。面试满分100分。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未到场者,面试成绩为零。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统一存放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学校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9-68618528高老师(辅导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

0379-68618061仝老师(意大利语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0379-68618037纪委办公室

   0379-68618538监察处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洛阳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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