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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商城县公开招募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公告

时间:2015-08-13 20:25:52 来源:信阳考试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安排,商城县被确定为河南省2015年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县,拟设120个支教点,招募300名志愿者到农村巡回支教服务,服务期2年。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志愿、择优”的原则进行招募。

二、招募计划

全县共招募志愿者30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商城县农村学前教育志愿者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三)。

三、志愿者待遇

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月1200元。补贴经费由上级财政和支教点共同承担。支教点每年可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给予支教教师一定的奖励。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3、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招募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个人书面申请于2015年8月12日-16日到各中心校报名。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5张,填写《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登记表》(附件一)

2、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过程。

3、 考试考核:

   (1)、考试:考试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知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在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地点:商城一中;考试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10:40)。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2)、考核:考核采用调阅档案、辖区党组织出具政审证明、得分考核等方式进行。

4、公示:公布考试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体检: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者,按户口所在地、学历、工作经验顺序择优)按乡镇所设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地点:商城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2015年8月30日。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该乡镇志愿者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乡镇报考人数达不到设岗人数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调剂。

6、录取:根据体检结果,按各乡镇招募名额确定拟招募志愿者名单。

7、募用:对招募人员实行募用制,志愿者与中心学校签订志愿支教服务协议(见附件2),协议期为2年,巡回支教点计划结束后,募用协议自行解除。

附件: 

1、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登记表

2、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协议

3、商城县农村学前教育志愿者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4、商城县教体局招募办公室及各中心校联系电话

商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7日

附件1

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登记表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

 

毕业证

证书号码

 

教师资格证号码

 

家庭电话

 

个人移动电    

 

通讯地址

 

服务意向

申报服务乡镇

 

是否愿意调剂

 

招募办公室意见

 

附件2

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

协    议

 

募用方(中心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受募方(志愿者):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招募、志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招募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情况,确定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设置巡回支教自愿者岗位。

乙方自愿报名申请应聘志愿者岗位,经考试选拔和身体检查合格,报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组审核确认后,甲方招募乙方为志愿者,服务期2年。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乙方试用期为半年,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乙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他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落实《商城县公开招募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实施方案》规定的志愿者生活补贴,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

3、负责乙方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和考核,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4、甲方每学期初要向县教育体育局上报志愿者上期考核情况及志愿者在岗情况。对离岗者及时停发生活补贴费。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服务期间,享受《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志愿者生活补贴。

2、在服务期内有权参加各种就业招聘考试,若被招聘单位录取,可终止志愿服务,但自终止服务之日起停发工作生活补贴。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定自愿申请商城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自愿者岗位工作,保证本人填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2、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任教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任教学校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加强专业能力锻炼,提高工作实绩,坚持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9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协议期满自行解除,乙方不得以劳动关系等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招募办公室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3

商城县农村学前教育志愿者岗位设置一览表

乡镇名称

支教点数

岗位设置数

乡镇名称

支教点数

岗位设置数

  

9

21

双椿铺

10

24

河凤桥

6

15

上石桥

11

27

  

5

12

  

7

18

苏仙石

6

15

金刚台

6

15

  

6

15

  

5

12

长竹园

6

15

达权店

7

18

  

7

18

  

7

18

  

8

21

  

7

18

  

7

18

 

 

 

 

 

 

 

 

 

 

 

 

 

 

 

 

 

 

 

 

 

 

 

 

 

 

 

 

 

 

 

 

 

 

 

 

 

 

 


 附件4

    商城县教体局招募办公室及各中心校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招募办公室

0376-7952128

长竹园中心校

0376-7411002

达权店中心校

0376-7477026

伏山中心校

0376-7433394

汪岗中心校

0376-7422026

冯店中心校

0376-7466003

吴河中心校

0376-7511748

余集中心校

0376-7455063

观庙中心校

0376-7499580

汪桥中心校

0376-7488041

金刚台中心校

0376-7399110

苏仙石中心校

0376-7400090

丰集中心校

0376-7378689

李集中心校

0376-7388031

河凤桥中心校

13939711166

上石桥中心校

0376-7344040

鄢岗中心校

0376-7322606

双椿铺中心校

0376-7311591

 

 

 

 


责任编辑:彭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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