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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一)

时间:2011-10-14 17:56:46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外交部2012年拟招考125名公务员,欢迎有志于外交事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外语水平:报考外交业务类职位的,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其中,报考英语一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6级70分(新记分体制下500分)以上;报考英语二、英语三、英语四等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6级60分(新记分体制下425分)以上。报考行政技术类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4级60分(新记分体制下425分)以上。

     (二)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色觉无异常。

     (三)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应有充足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须服从组织安排随时赴国外工作。

     (四)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另外,2012年我部计划招录语种以外的非通用语专业考生,如符合有关条件,可报考英语一职位。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http://bm.scs.gov.cn/201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及公共科目考试的安排以上述网站有关通知为准。填写网上报名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任一学习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的,即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外语水平:应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须注明参加大学公共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的时间、成绩,如有参加其他考试情况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非通用语职位报考者请注明本专业语种等级考试的时间、所获证书或成绩,如有参加其他考试情况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学习、工作经历:

     请务必连续、准确填写个人经历。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

     应届毕业生须在“学习经历”栏如实注明本人最新专业成绩在全年级或全班的排名情况(请标出年级或班级人数),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③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师范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注明是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年月顺序连续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如暂时待业须注明时间和居住地),并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③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四)奖惩情况: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才艺竞赛等)和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五)民族:如系少数民族,请在备注栏注明民族名称。

     三、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

     (一)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7日。

     2、部分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报考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初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2012年度中央机关公务员招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初试考试大纲》为准。

    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报考日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