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3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4年9月至1992年9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限男性,身高要求170cm(含)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7.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11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携带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
(2)一寸标准证件照3张,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电子图片、48小时内核酸证明(“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核酸阴性的考生方可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评,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数1:3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为:1.男子1000米跑;2.10米x4往返跑;3.纵跳摸高。具体程序、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未能参加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考试时间、地点及名单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和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用工单位留用条件的,继续履行合同。聘用人员工资为3500元/月(包含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部分),配备工作必需的服装。
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等假期。
六、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