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企单位
关于核减光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说明
光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现就核减岗位数公示如下:
另: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中 共 光 山 县 委 组 织 部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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