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人社〔2019〕23号
关于对获得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乡镇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09〕330号)和省职改办《2016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6〕42号)精神,现就我市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年至2015年经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
二、考核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
三、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受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
(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3年内(含评审当年);
(四)申报年度内有严重有违医德、学术道德行为者;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者。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单位组织推荐。单位有变动的人员由原聘任单位推荐。
(二)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职称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职称部门。
(三)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对考核审查合格的下发正式文件,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五、需报送的材料
(一)申报人的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在乡镇聘任期间的年度考核表、人事档案(均为原件)。
(二)《信阳市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表》、《信阳市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汇总表》各一式三份。
六、报送时间
2019年对获得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县(区)应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到市人社职称部门。从明年起,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材料报送到市人社职称部门时间为当年4月30日以前。
经考核通过、备案并加盖“全省适用”及省职改办印章的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省适用。
附件:
1.信阳市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表(提取码:6r6w)
2.信阳市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汇总表(提取码:p72v)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p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