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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2016年为城区有关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时间:2016-08-05 17:12:49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决定为城区有关学校面向乡镇学校遴选专任教师75人。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18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的办法,把一批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年富力强的优秀农村专业教师遴选充实到城区有关学校,以弥补城区学校专任教师不足,促进城区教育健康发展。

二、遴选名额

遴选教师75名。其中高中阶段专任教师15名;初中阶段专任教师30名;小学阶段专任教师25名;幼儿园专任教师5名。

三、遴选对象和范围

15个乡镇公办学校在岗教师(不含4个办事处辖区内学校)。

四、遴选专任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拟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知识。

4.身体健康。

(二)遴选资格

1.学历及专业:报考高中专任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报城区初中专任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本科学历,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现所教学科;报考城区小学专任教师,第一学历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现所教学科。报考幼儿专任教师,第一学历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幼儿专业或学前教育。

2.报考高中和初中专任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专任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专任教师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3.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师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专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农村任教3年及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所教学科2013-2014学年度、2014-2015学年度统考成绩,初中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乡镇直小学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村级小学至少有两学期位居本乡镇村级小学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及以上位次。

6.从事初中教育的教师,只能报考高中或初中学科;从事小学教育的教师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必须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且同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2013-2015三个年度中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3-2016年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正接受审查的不能报考。

8.非教学一线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只需报到学科。

五、工作步骤及程序

1.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发文宣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6日,8月6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教体局人事股、局监察室负责;教学成绩审核由局教研室牵头,所在乡镇直中小学校长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同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当时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共同签字有效。报名地点:教体局六楼。学科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调整学科遴选计划。

3.遴选方式。采取直接考试遴选方式。2016年8月7日下午15:00到教体局六楼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00—11:00进行考试。

5.考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50分。

6.2016年8月10日根据考试成绩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遴选人员。根据各学校学科计划分配录取人员。

附件:1.2016年淮滨县城区有关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计划表

  2.报考2016年淮滨县城区有关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3.2016年淮滨县城区有关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4.2016年淮滨县城区有关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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