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这题目大家可能会感到诧异:难道还有我们不知道的课程?其实,这里的“课程”指的是综合实践活动,“不该遗忘”只是为了强调而已。另外也是因为我们有很多学校没有真正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甚至不少学校领导和老师不知道它是一门独立的课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我们对《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学习的不够,对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真正重视起来;二是因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新课程改革时,国家只颁布了《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没有编印统一的教材,由于没有教材这门课上起来难度就很大。三是这门课不是中招、高招考试的范畴,因此,一些学校、老师、学生学不学自然也就无所谓了。笔者于2013年11月在华东师范大学参加国培计划(2013)——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对综合实践活动这门课程有了一些明确、清晰的认识,下面就谈一下对这门课程学习培训的体会,供参考。
一、 什么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中指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发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从这个概念中我们可以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是教学层面或某一学科的一种教学活动,而是与学科课程处于同一层面且具有独立形态的课程。从这一层面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了具有严密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各种经验、社会实践和社会需要的问题为核心,以主题(课题或项目)的形式对各种课程资源进行整合的课程,从而有效地培养和发展学生解决问题能力、探究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经验性课程。另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独立的课程形态,其实施过程中,注重学生实践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多样性,改变学生那种单一的以知识授受为基本方式、以知识结果的获得为直接目的的学习活动,强调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如探究、调查、访问、考察、操作、服务、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等,强调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的亲历和体验。所以,它又是一种实践性课程。
在这次课程改革中,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地方的特点加以具体指导,学校根据本校所具有的课程资源进行开发和实施。这样,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方面,教师和学生成为主体,所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最能体现学校的特色,同时也能满足每个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在对课程概念的把握中,还应注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现的是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特征和功能,应该说,它是国家课程,但要校本化实施,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它是哪一级的课程。
二、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意义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的目的:旨在让中小学生改变长期以来一直恪守的被动地接受教师知识传授的学习方式,即偏重于机械记忆、浅层理解和简单应用的学习方式,在帮助学生开展有效的接受性学习的同时,将学生置于一种主动探究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学习状态,改变学生只是单纯从书本学习知识的传统,让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来了解知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丰富他们的学历;改变学校教育始终围着考试转的局面,真正把教育的重心放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上。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意义决不在新设一门课程,而是对传统教育思想和育人模式的重大挑战,它将是中国基础教育有史以来最深刻的革命性变化。所以,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利于真正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满足学生成长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有利于学校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