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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河南将有8万余名在编在职民警陆续参加资格考试

已有 748 次阅读2011-4-19 23:51 |个人分类:关于考试|

  由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将有8万余名在编在职民警陆续参加资格考试。这意味着,在编在职的公安民警自今年开始,将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考试不过关的,将不能上岗执法办案。

  民警执法办案必须通过资格考试

  在中国警察网站,记者看到,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规定,于2011年年底前组织并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所有在编在职人民警察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公安机关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正在积极准备中。早在2010年11月,省公安厅就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省公安厅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判的办法,把全省在编在职的民警全部考试一遍。同时规定,今后,凡是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执法资格;对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再培训;确实不适合公安执法工作的,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队伍最不满意的是一些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因此,开展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就是为了完善执法行为标准,确保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各个执法环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降低一线民警的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

  发生执法过错案件对“一把手”建议免职

  据省公安厅通报,在去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中,有676名问题民警受到责任追究。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执法办案监督,已经列入今年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工作。省公安厅还重申,今后一个地方凡是发生执法过错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规定,对“一把手”直接建议免职,对责任民警按照规定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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