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二、申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讲课答辩。
三、申报人员进入讲课答辩考场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通过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的顺序。申报人员携带本人近1年(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所教教材,从中抽取1课,填写《讲课课程登记表》。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申报人员到备课室进行不超过20分钟的备课,备课时只允许携带教材,不得携带任何参考书籍、资料等,由评委会统一提供备课纸。备课时间到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
五、面试时间共20分钟左右,其中讲课10分钟左右,答辩10分钟左右。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申报人员进行面试室后,将课本和《讲课课程登记表》交给评委,说明本人面试序号、讲课学科和章节后开始讲课。讲课时必须在黑板上进行板书。讲课时间到后工作人员提醒进入答辩环节,专家随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