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程序
发布时间:2015-12-30 11:49:33 | 更新时间:2015-12-30 12:14:50 | 来源:信阳考试网

1、每年下半年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全市职称评定工作。

2、各基层单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年度申报职称计划。

3、县区教体局审核、汇总申报计划后上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申报计划后上报市人社局。

5、市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下达各单位(学校)人员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定指标。

6、各基层单位(学校)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如:符合条件人员自行申报、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材料、民主测评或对照业绩条件,对申报人进行量化积分等,单位(学校)确定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排序,然后根据指标数等额报送评审材料,中学高级职评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社局统一报省教育厅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职评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

7、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分别由省人社厅、市人社局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8、初级职称认定的条件及程序按县区及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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