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中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28 18:18:25 | 来源:信阳考试网

一、关于“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6条”的说明

变更为: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

二、关于“借调试用及调入”的说明

变更为:选调试用及调入

确定拟调人选,选调到县检察院机关工作三个月。选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三、关于报名时间的说明

为方便考生报名,报名时间延长2天,即11月27日始至12月3日结束。

请各位有意参与选调的考生相互转告。

特此说明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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