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面试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和成绩计算办法说明进行公示。
成绩计算办法说明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第三十四条: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第三十五条: 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按照《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面试公告》要求,目前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及本次面试“二次平均法”核算明细表一并公示。
1.“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2.“减县补乡”面试成绩二次平均法核算明细表
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6日
“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为避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参加面试,因各面试考官组评委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程度不一而影响面试成绩的客观、公正,决定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面试成绩。具体操作办法为:
1.根据在2个及以上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同一职位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 公式:R =(A1+A2+A3……+AN)÷N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1、X2、X3……XN); 公式:XN=R÷AN
4.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乘以其所在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 公式: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现场成绩×XN
“减县补乡”面试成绩二次平均法核算明细表 | ||||||
面试考场 | 面试总分数 | 参加面试人数 | 考场平均分 | 总考场二次平均分 | 加权系数(总考场平均分/考场平均分) | 最终成绩 |
第一面试室 | 2236.4 | 29 | 77.12 | 75.91 | 0.9843 | 该面试考场考生成绩*0.9843 |
第二面试室 | 2345.4 | 31 | 75.66 | 1.0033 | 该面试考场考生成绩*1.0033 | |
第三面试室 | 2206.4 | 29 | 76.08 | 0.9978 | 该面试考场考生成绩*0.9978 | |
第四面试室 | 2935.2 | 39 | 75.26 | 1.0086 | 该面试考场考生成绩*1.0086 | |
第五面试室 | 2564.4 | 34 | 75.42 | 1.0065 | 该面试考场考生成绩*1.0065 | |
附件: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面试成绩